胎儿窘迫最早出现最常见的临床表
正常胎心音强而有力,胎心率正常范围在120~160次/min(beats per
minute,bpm),大多数在130~150/min,若孕妇体温正常,有下列情况下考虑胎儿窘迫可能:
1、胎儿先露未达骨盆底,胎心率>160/min或<120/min;
2、胎儿先露达骨盆底后,胎心率>160/min或<110/min;
3、持续性胎心率加速在160/min~180/min,提示轻度或中度缺氧,>180/min提示重度缺氧;
4、胎心率不规则或有频繁期前收缩,排除胎儿心脏器质性畸形后,考虑胎儿窘迫可能;
5、 宫缩时胎心率下降,宫缩结束后15s胎心率尚未恢复者,考虑胎儿窘迫可能;
6、明显胎动出现,胎心率增加未超过15/min。
注意:妊娠晚期常规检测胎心率对胎儿窘迫的检测有一定的价值,但是,临床上许多胎儿窘迫往往表现为胎心率在正常范围,当出现胎动减少,胎动后加速不明显,胎儿心率变异性降低等表现时,即使胎儿心率在正常范围,亦应诊断胎儿窘迫;相反,仅表现为胎心率的异常,胎动,胎心监护,B超监护等其他指标均正常,也不一定是胎儿窘迫,因此当胎心听诊发现胎心率异常时,如果条件许可,应行胎心监护检查;另一方面,当胎儿存在许多高危因素,虽然胎心率在正常范围,亦应定期行胎心监护检查,只有把胎心率听诊结合临床高危情况和其他监护方法时,才能发挥其早期诊断的价值。